這本書是中東某個地區的某個婦女受到極不公平的待遇後所出的書。

她生活在極度男尊女卑的社會中,
男人能自由自在的活動,
女人卻受到監控、打罵,完全被當做是男人的財產。

當作者被她所喜歡的男子強暴懷孕後,
男子消聲匿跡,棄她而去。

留下她和她日益增大的肚子。


那是個男人們能自由處罰家中女人的社會,
她的父親發覺女兒未婚懷孕,
覺得女兒讓自己的家族蒙了羞,
於是決心剷除這個「禍害」。

作者的姊夫在某個夜晚前來執行這個任務。
她只感到一陣冰涼,接著是極度的炙熱。

後來作者雖然逃走了,被送到醫院去,
但醫療人員卻因為不想介入「家庭糾紛」而不幫她做任何處理。

之後某個人道組織裡的某位小姐聽聞這件事,
勇敢地到作者的父母面前,
幫作者爭取出國治療的機會。

後來作者便在國外治療、開始了新的生活。


我是先看過《活活燒死》再看《我被爸爸賣了》
《活活燒死》的作者,由於從小生長在中東地區,
在女人無法受教育的情況下,她不知道自己的國家在哪裡、是什麼。

但《我被爸爸賣了》的作者則是16歲時被爸爸賣給朋友,
嫁給13.4歲的男孩,基本上是有受過英國教育的,
所以對地理位置、都市名稱等等,都相當清楚,
但是,受到英國外交部與葉門外交部的聯手敷衍和拖延,
她的妹妹卻遲遲無法逃出葉門,回到她始終嚮往的英國、她的故鄉。

有時候真的很感嘆,我們這些處在文明社會的人,
處處受到法律、官員的限制而無法做對的事。
但是阻撓娜狄雅回家的葉門男子,卻能不遵守法律和他們信守的《可蘭經》,
隨意欺凌弱女子、甚至用槍除去他們的眼中釘。

Isn't it ironic? Don't you think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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